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民函〔2025〕68号)及太原市民政局相关要求,为推动我县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晋孝焕新”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清徐县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产品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类25种产品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参照《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补贴产品目录》(附件1)。超出补贴产品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和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
依法在清徐县经营,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符合参与活动的补贴产品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规范开票内容,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针对此次活动能够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并及时存档;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能满足我县城乡老年人服务需求。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或产生严重不良舆情的,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管理运营规范,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商品信息上传、资格核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线下门店需安排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或领取权益不方便的消费者提供现场领取权益服务,尤其要考虑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销售主体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
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在卖场、活动现场等规范使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统一标识,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市场或商管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鼓励、支持活动期间进行统一收银,强化风险管控和服务消费者能力。
二、申报须知
(一)报名主体入选后,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参与活动。
(二)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主体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三)入选主体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恶意套利行为。
(四)销售主体应逐笔建立销售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销售发票、pos 小票、配送方式、送货/提货时间、商品是否外资、实物照片等。
(五)补贴资金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销售主体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台账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定期向县民政局报备存档,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六)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服务平台。
(七)参与商户如果自愿退出,应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终止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全套盖章纸质材料连同PDF扫描版一并提交。 申报材料目录如下:
(一)2025年清徐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25年清徐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活动承诺书(见附件3)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租金缴纳合同(要求租金至少缴纳至提交资料的次月,自有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九)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结果的截图
(十)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十一)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消费者骗补套补、退换货、投诉等行为的管控措施。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县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全套材料一式两份(市、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县民政局(梗阳西街天禧城B座1301室,咨询电话0351-5722362)。
(二)资料初审。县民政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每月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太原市民政局。
(三)审核发布。太原市民政局每月定期汇总确认的参与主体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行动销售主体名录。参与活动销售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主体,并报送太原市民政局,对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具体时间依据企业申报情况适时进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销售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尤其要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销售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县民政局需将入选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主体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产品价格是否与产品一致、是否存在恶意刷单等违规行为进行定期联合执法检查。
附件:1.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2.2025年太原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活动申请表
3.2025年太原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活动承诺书
清徐县民政局
2025年8月5日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