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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坚持执法为企、依法护企,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2025-08-06IP属地 湖北0

崂山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执法为企、依法护企,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维护了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用规范执法擦亮崂山区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助推崂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今年年初,动态调整、公布执法主体32个,梳理确认涉企检查主体26个,涉企检查事项338项。组织各单位开展检查事项、检查频次公示。借助信息化平台即“鲁执法”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开展入企检查前,对检查计划按时间进行“云匹配”,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原则上联合入企;严格扫码入企后,检查信息“云录入”;企业对执法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爱山东”等渠道反馈,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目前已备案检查计划41个,专项检查计划19个,各执法单位已扫码入企680次,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部分单位实行综合监督检查,聚焦检查频次高、内容分散、多头重复等问题,将涉企检查频次降低40%以上。

二、升级“不罚“轻罚”事项清单

升级崂山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简称:“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率先在全市制发了2025年版“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新增“不罚”事项22项,修改完善事项16项,删减事项2项,新增“轻罚”事项12项,“不罚”“轻罚”事项总数由451项增至483项,实现了“不罚”“轻罚”清单“扩容提质”。升级后的清单有力指导和督促了各执法单位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等问题发生。上半年全区共办理“不罚”案件237件,涉及金额24.25万元,“轻罚”案件14件,涉及金额5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