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向社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全国社保基金。
《条例》按照审慎稳健、公开透明的原则,规定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多项风险防控措施: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要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将基金委托投资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中选任基金的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此外,《条例》还对投资管理人审慎投资、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职责及禁止性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投资管理人投资、托管人保管全国社保基金情况实施监督。审计署每年对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每年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社保基金
设立:2000年8月
性质: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作用: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管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
规模:2000年8月设立时为200亿元
2015年12月底为15085.92亿元
收益:16年累计投资收益7133.34亿元
年均投资收益率8.82%
超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
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15%
2014年
●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亿
占总人口比例为15.5%
●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8亿
占总人口比例为10.1%
●科普
全国社保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回事
全国社保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国务院2015年8月印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作了规范。
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