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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开丸子汤店会将脏话印在招牌上,竟引发公众热议
2025-08-11IP属地 湖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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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将私人绰号印于商业招牌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将私人领域语言习惯强行植入公共空间的越界行为。在私人社交圈层中,个人绰号或许承载着熟人之间的特定情感联结,甚至可能被赋予某种"亲切感"的标签。然而,当这种带有粗鄙色彩的称谓未经任何转化地出现在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商业标识上时,其性质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个体间的趣味互动转变为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信息传递。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原生态"的命名方式暴露出部分经营者对商业标识社会属性的认知缺失。店铺招牌不仅是经营信息的载体,更是城市公共视觉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当店主以"个人认可"为由将粗鄙称谓堂而皇之置于商业招牌时,实际上已经构成对这一法律条款的直接触碰。

该事件引发的争议远超出"是否粗俗"的表面讨论,更深层地触及了商业行为对社会语言环境的潜在影响。未成年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高频接触者,其语言习得过程具有极强的环境依赖性。招牌作为视觉信息的高频接收载体,其承载的语言内容会通过日常观察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的语言认知。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语言习得存在显著的"接触频率效应"——高频出现的词汇更容易被模仿学习。当粗鄙用语以商业标识的形式出现在未成年人每日经过的街道时,这种非常规语言形式会因其商业包装的特殊性获得某种"合法性错觉",进而模糊文明用语与粗俗表达的社会评价边界。这种语言环境的隐性污染,其危害程度可能远超一般性的语言失范行为。

在流量经济时代,部分经营者存在"越界即吸睛"的错误认知,试图通过挑战公序良俗获取关注度。这种将恶俗当创意、拿粗鄙作卖点的营销心态,本质上是对商业伦理底线的严重背离。商业活动虽然以盈利为目的,但其运行空间始终嵌套于社会公共秩序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从城市管理视角看,此类事件反映出基层商业准入审核机制的完善空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营业执照核发、招牌设置审批等环节,应当建立更为细致的文化敏感性审查标准,对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商业标识实施前置性拦截。同时,需要构建经营者文明经营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

这起丸子汤店招牌风波,表面看是个人命名权与公共文明的冲突,实质上是商业社会中个体自由与社会责任的永恒命题。当私人表达意图进入公共领域时,必须经过文明过滤器的净化处理。唯有在尊重社会基本文明规范的前提下,商业创新才能获得真正可持续的发展空间。对于经营者而言,比追求标新立异更重要的,是守住不伤害公共利益的商业伦理底线;对于社会而言,此类事件的公共讨论本身就是一场生动的文明教育课。